10月19日,深交所向華大九天(301269.SZ)下發(fā)關注函,要求說明公司購買公租房并對員工出租、出售是否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是否涉及募集資金變相投向房地產業(yè)務的情形等事項。
10月18日早間,華大九天披露公告稱,公司擬通過全資子公司上海華大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臨港新片區(qū)管理委員會提供的42套“先租后售”公租房,合計建筑面積約為4420.88平方米,總價款約為1.11億元。
據(jù)了解,華大九天本次擬購買的公租房的相關房產無抵押、無租賃,公司將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房款支付,臨港管委會將于2024年3月31日前將房產交付華大九天,交付條件之一為臨港管委會“對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而華大九天未披露公租房的評估價值。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大九天補充披露公租房房產狀態(tài),核實公租房是否存在抵押、擔保等權利限制情況,說明公租房“無抵押、無租賃”與“對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前后表述是否矛盾,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法律、經濟糾紛風險。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華大九天補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融資安排、是否涉及募集資金變相投向房地產業(yè)務的情形,說明房款支付與房屋交付時間存在較大差距的原因,并結合公開市場可比房產交易價格、公租房評估價值,說明本次購買房產的定價依據(jù)及公允性。
此外,深交所要求華大九天說明本次交易的合規(guī)性、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相關房產是否存在無法順利交付的風險、對應權責歸屬。
對于華大九天擬將公租房用于吸引和激勵核心人員,公租房的經營模式為“先租后售”的問題,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公租房“先租后售”的具體經營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或出售的面積、期限、價格、后續(xù)安排、出租或出售獲得資金的用途,激勵對象范圍及確定標準、是否存在公司外部人員,并結合公開市場可比房地產價格,說明公租房出租或出售的價格是否公允。
同時要求說明公司及子公司、參股公司經營范圍是否涉及房地產開發(fā)相關業(yè)務類型,是否具有房地產開發(fā)資質;說明公司購買公租房并出租或出售是否涉及房地產開發(fā)、運營等業(yè)務,相關業(yè)務開展是否合法合規(guī);并說明公司購買公租房并對員工出租、出售是否有利于吸引和激勵核心人員、是否存在可能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資料顯示,華大九天主要從事用于集成電路設計與制造的EDA工具軟件開發(fā)、銷售及相關服務業(yè)務,主要產品包括模擬電路設計全流程EDA工具系統(tǒng)、數(shù)字電路設計EDA工具、平板顯示電路設計全流程EDA工具系統(tǒng)和晶圓制造EDA工具等EDA工具軟件,并圍繞相關領域提供技術開發(fā)服務。
業(yè)績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2.66億元,同比增長46.13%;實現(xiàn)凈利潤4042.87萬元,同比增長105.02%。截至10月19日收盤,華大九天股價報98.5元/股,總市值534.8億元,市盈率(TTM)334.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