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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5月1日丨香港潮商集團(02322.HK)公布,此前若干公告披露,內(nèi)容有關(其中包括)收購潮商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目標公司”)全部股權及賣方提供的溢利保證。
誠如通函所披露,根據(jù)買賣協(xié)議,賣方各自向公司不可撤回及無條件保證及擔保,于核數(shù)師發(fā)出的目標公司(i)首個擔保期(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ii)第二個擔保期(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iii)第三個擔保期(即2022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經(jīng)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示,實際溢利將分別不少于2000萬港元,2500萬港元及3000萬港元。反之,如果實際溢利高于相對應的擔保溢利,賣方應占相關擔保期實際溢利及擔保溢利差額的50%。有關收購事項進一步資料,請參閱通函。
董事會謹公布,根據(jù)由核數(shù)師出具日期為2023年4月28日的第三份擔保證書所核實,目標公司在第三個擔保期錄得實際虧損約2505.6萬港元。目標公司于第三個擔保期未并滿足第三筆擔保溢利。因此賣方需向集團支付按相關計算的金額(“第三筆擔保溢利補償”)。
根據(jù)買賣協(xié)議的條件及條款,第三筆擔保溢利補償將由第三筆保留代價1500萬港元部份抵銷所滿足。因此,賣方需以現(xiàn)金,在收到第三份擔保證書的7個營業(yè)日內(nèi),共同及個別向集團支付第三筆擔保溢利補償?shù)挠囝~約4005.6萬港元(“第三筆擔保溢利補償余額”)。
另外,誠如公告所披露,賣方需共同及個別向集團支付第二筆擔保溢利補償?shù)挠囝~約1306.2萬港元。集團已于2022年12月向賣方啟動法律程序。公司將于適當時作出進一步公告以提供與進展情況有關的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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