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jiujiu360新聞:房產(chǎn)糾紛為何鋃鐺入獄?】財金網(wǎng)消息 電視劇來源于生活,這話確實沒錯。但是生活才是原素材啊!作為檢察官,我們也是要時不時面對真實的家庭倫理悲劇,時不時考慮一下這是人性的悲哀還是社會道德的淪喪這種高層次的哲學問題。
一宗親情間故意傷害案件
最近,小明辦理了一宗故意傷害案件。
嫌疑人朱二哥因家庭財產(chǎn)糾紛等問題,與其大哥朱大哥、妹妹朱小妹發(fā)生紛爭,兄妹三人一言不合就開打,先是朱大哥打了朱二哥,然后朱小妹一看也來湊一腳,參與了對朱二哥的攻擊,可是朱二哥可能打不過朱大哥,打朱小妹還是問題不大的,在打斗過程中造成朱小妹顴部、眼部不同程度受傷,經(jīng)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朱大哥和朱二哥也不同程度受傷。
公安機關(guān)便以朱二哥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guān)。
經(jīng)小明審查后,該案件事實還是比較清楚的,在審訊過程中朱二哥也認可事實的經(jīng)過和結(jié)果,但是朱二哥仍然不服!他提出幾個非常專業(yè)的觀點。
第一個觀點
朱二哥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wèi)!
“是大哥和妹妹打我的,難道我就不能打回去嗎?他們先動手,我后動手,所以我就是正當防衛(wèi)。”
這個觀點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
但是,所謂正當防衛(wèi)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quán)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因此,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wèi)是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是互毆!該案中,朱家三兄妹先是吵架,然后推搡,進而演化成打斗,三人均積極實施了傷害對方的行為,因此不是朱二哥所說的正當防衛(wèi)。
第二個觀點
朱二哥聲稱畢竟是親妹妹,他不是真的想打她,他只是無心之失,在反抗過程中不小心失手打到妹妹,然后還用大力了。
從兄妹三人的受傷部位和傷情來看,三人真的是在打架,不是在過家家,雙方均有故意傷害對方的意圖,雖然朱二哥可能不想打到輕傷那么重,但是這種故意傷害的意圖下,造成輕傷,不影響其構(gòu)成故意傷害的犯罪。
第三個觀點
最后,朱二哥生氣了,既然都是打架,對方也想傷害我,大哥也受傷了,我也受傷了,為什么妹妹就是被害人,我就是嫌疑人?
這個朱二哥可能覺得一家人要整整齊齊,都來看守所!
通俗來說,案件中的被告人與被害人是以結(jié)果來確定的。
比如說,甲乙互毆,若甲致乙輕傷,則甲為被告人,乙為被害人;反之,則相反;若甲乙均致對方輕傷,則二者均為被告人。對于其大哥朱大哥對其造成輕微傷,實際上公安機關(guān)會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
刑訴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guī)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并不是親人之間的傷害就不會違法,法律就不予處罰,親人之間的打架斗毆往往傷害更大。
朱二哥鋃鐺入獄,他畢竟還有出獄的一天,可是,這個事情,受損的不僅是人身健康,也不僅是朱二哥的人身自由,親情又該何去何從?
文丨喬治
編輯丨大寓
圖丨網(wǎng)絡
<第1091期>
轉(zhuǎn)載請注明:黃埔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