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庭長把律師踢出群是怎么回事? 什么時候發(fā)生的?】山東平度市人民法院一庭長因將微信群成員移出群聊成被告,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柳某某與劉某某一般人格權糾紛民事裁定書”披露了這一案件。
(平度市人民法院)
該裁定書顯示,原告柳某某與被告劉某某人格權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
柳某某訴稱,原告在微信群“訴訟服務群”內發(fā)言時,被該微信群群主劉某某移出群聊,至今無法進入該群。請求判令被告重新邀請原告進入微信群“訴訟服務群”、被告連續(xù)三天在該微信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平度市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因被告劉某某系該院立案庭庭長,該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報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平度市人民法院報請指定管轄的理由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本案由萊西市人民法院審理。本裁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原來,原告柳某某是一名律師,柳律師之前曾是青島平度市的一名法官,在法官這個崗位工作長達10余年之后,便產生了轉行的念頭,終于在去年轉行成功,正式成為了一名律師。為了方便交流,平度法院建了一個有訴訟服務的微信群,柳律師在幾個月前也成為了這個群里的一員,1月22日,他因在群里發(fā)了一個截圖與群主意見不合,于是就被群主給踢出了微信群。
柳律師坦言,因為這個微信群是方便大家工作交流的,被踢群后自己的工作會因此受到影響,于是就自擬訴狀起訴了群主。據了解,雖然平度市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此案,不過引起訴訟案件的這個微信群卻已經被解散。
對于這件事情,也是引發(fā)了網友們的熱議,對于因為被踢出群而將群主起訴,大家也是議論紛紛。網友對此評論說,“千萬別得罪學法的”,“嚇得我把群主轉讓”。
另外有網友認為柳律師有借助此事而炒作的嫌疑,對于網友的猜測,柳律師本人表示不在乎,只是希望提醒大家在權益損害后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