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怎么算的
公積金貸款是根據(jù)還貸能力、房價成數(sh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等條件來確定的,根據(jù)這些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同時,由于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這些條件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因此,每個地區(qū)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是不同的。
公積金貸款申請流程
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nèi)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后,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xù)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zhì)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xié)議。)
4、繳費借款人依據(jù)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fā)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審核后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后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jiān)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