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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萬科A公告稱,公司于19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于受理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申請文件的通知》(深證上審〔2023〕371 號)。深交所對公司報送的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核對,認為申請文件齊備,決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150.00 億元(含本數(shù)),所募集資金擬用于 11 個房地產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相關募投項目均與公司主業(yè)緊密相連。
此前3月8日,萬科舉行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上通過了《關于公司非公開發(fā)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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