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剛結束,小雷不少同事已經快遞收到手軟,不過,有些同事快遞如山卻只需要坐在辦公室里拆包,而有的同事則要跑上跑下,一天能看他往返四五趟,如果人不在工位上,基本上就是在廁所或者去樓下快遞柜的路上。
有關快遞投放的問題一直都爭吵不休,此前出臺的相關條例雖然做出了一些新的規(guī)定,但是具體到地方,執(zhí)行仍有一定的困難,而且,不同的地方有各自的情況,顯然是無法一概而論的。
【資料圖】
廣州作為全國快遞量最大的城市,據(jù)統(tǒng)計已經連續(xù)兩年快遞業(yè)務量突破百億件,占全省快遞業(yè)務量超30%。從去年開始,為了規(guī)范市內的快遞業(yè)務,廣州就開始制定并公布了《廣州市快遞條例》,公開征集社會意見。
經過多輪修改和公示,全國省會城市的首部快遞行業(yè)地方性法規(guī)正式通過,并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中很多內容都與從業(yè)者有關,普通人倒是不需要過多的關注,但是也有一些條例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
比如快遞柜的規(guī)范問題。
苦快遞柜久矣
根據(jù)小雷的觀察,快遞大致分為兩檔,第一檔是京東、順豐、EMS,基本上都會送到公司前臺,第二檔則是四通一達等其他各種快遞,基本上是招呼都不打一聲就給你丟到快遞柜,事后能給你發(fā)個短信通知一下都算是不錯的了。
而且,不知道大家有沒發(fā)現(xiàn),快遞柜的收費較前兩年有了明顯的上漲,而且免費存放時間也大幅度縮短。以某常見的快遞柜為例,以前的免費存放時間是24小時,現(xiàn)在則變成12小時,價格也從最初的0.5元漲到了1元,甚至會彈出一個“贊賞1元”的選項,然后以不顯眼的方式在底部標記“跳過”,讓人誤以為是需要付費才能取件。
圖源:企鵝號
雖然價格不高,但是多少有點膈應人,而且放到快遞柜并非我們的本愿,有時候收件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快遞已經送達,只有后續(xù)查看物流時才發(fā)現(xiàn)已經被丟進快遞柜。
不得不說,許多人都苦快遞柜久矣,如果快遞柜就在樓下,而且房子有電梯,體驗還好些,無非就是費點時間,如果快遞柜在小區(qū)的另一側或是街道的另一頭,那就有得頭疼了。
特別是一些體積不大,但是卻格外沉重的東西,徒手搬運能要人半條命,恨不得在家中常備一部小推車,用來專門搬運快遞。
小雷并不是完全反對將快遞放到快遞柜中,畢竟如果收件人不在家,無法直接收件,那么放快遞柜總好過放在門口。而且快遞柜設立的本意,也是為了暫存無法直接派送的快遞,而不是快遞員的快速投遞柜。
而根據(jù)新的條例規(guī)定,將禁止快遞員在未經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遞暫存到快遞柜,如果是暫存快遞柜,但是在上傳的投遞信息中卻填寫“由本人當面簽收”的虛假簽收信息,最高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新的條例,真的能夠杜絕快遞員隨意使用快遞柜的行為嗎?
快遞員為何鐘愛快遞柜?
多數(shù)快遞員對于快遞柜的存在,都是樂意的,畢竟不需要挨家挨戶派送快遞,只需要站在柜前掃碼、放入,就可以以極高的效率完成快遞派送,然后趕往下一個小區(qū)。
對于快遞員來說,派件數(shù)量代表著收入,沒有人不想獲得更高的工資。所以,即使使用快遞柜需要支付一定的暫存費用,多數(shù)快遞員依然覺得這筆交易是劃得來的。
那么問題來了,順豐、京東的快遞員,為什么卻能夠做到上門派送呢?原因很簡單:派件提成高且處罰嚴厲。此前,我與一位熟悉的京東快遞員聊過這個內容,他直言雖然剛開始時基礎工資不算太高,但是因為屬于京東內部員工,所以每年都有一定的上漲,而且相對于其他快遞企業(yè),京東給的單件提成要高很多。
這位京東快遞員在入職京東之前,曾經做過一段時間的x通快遞員,最后受不了站長的苛責,與幾個同事一起辭職并入職京東。他表示,京東的管理與x通有很大區(qū)別,雖然都由快遞站管理,但是x通有很多快遞站屬于第三方外包,有時候連基礎的五險一金都不能保障,一些站長更是找盡理由克扣工資。
作為對比,京東則有內部反饋和投訴渠道,經過培訓的站長在管理水平和能力上,基本上是遠超普通外包站長的,所以很多京東快遞員都是一做三四年,鮮少有因為待遇等問題辭職的。對此,小雷也是深有體會,老家小區(qū)的京東快遞員從七年前開始就一直是同一個人,甚至聽到我的聲音就能知道是哪個人。
從我個人了解到的一些信息來看,京東的小件派送提成約為單件2元,大件則根據(jù)體積和重量計算,至于x通等快遞,一般為0.8-1元,而且還要算上給站長的提成和代收點的暫存費,基本上快遞員的單件提成在0.5元左右。
換言之,普通快遞投送三件甚至四件快遞,提成收入才能與京東快遞員媲美,而順豐快遞員的提成收入,與京東也是相近。簡單來說,順豐、京東等快遞員不需要依靠刷數(shù)量就可以獲得足夠的收入,而且如果被客戶投訴,相對應的處罰力度也會更高,為了省一點時間被罰幾百塊,并不值當。
其實,類似的事情之前就討論過不少,快遞員不愿送貨上門,一方面是快遞公司的處罰力度不足,處罰后果低于快速投遞帶來的收益,另一方面是單件提成低,需要依靠數(shù)量來提高自己的收入。
單件提成低,則又可以追溯到快遞費低,進而又回到客戶本身,大量的免郵商品和激烈的快遞行業(yè)競爭,迫使快遞公司降低快遞費,那么問題的關鍵,難道是因為“我”(買家)不想付郵費?
此前的討論,不少網友都支持這個論調,但是在我看來,無非就是將矛盾從快遞員與公司,轉移到了快遞員與買家,雖然乍看之下有一定的道理,實際上卻站不住腳。
首先,是否收取快遞費是由商家考慮的,而非買家;其次,快遞費的制定與單件分成,決定權在快遞企業(yè),也不是由買家決定的。但是,導致快遞員提成低、基礎工資低、保障低的原因,卻是買家?恐怕就是讓蘇格拉底過來辯論,都無法讓這個邏輯成功“閉環(huán)”。
可以說,只要普通快遞員的收入情況無法得到改善,那么為了能夠獲得正常的收入,投放到快遞柜依然會是多數(shù)快遞員的選擇。
新規(guī)實施,有何影響?
具體到行業(yè)的影響,小雷無法過多置評,不過從客戶角度來看,新規(guī)范的到來,應該能夠讓快遞企業(yè)更加注重對快遞的保護和投放標準。
在新規(guī)中,明確規(guī)定了:禁止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使用智能快件箱等方式投遞的應當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遞企業(yè)應當在快遞運單或者網絡訂單應用程序中為寄件人提供投遞時間、投遞方式等個性化、差異化的快遞服務選擇。
相較于以往的條例,《廣州市快遞條例》做出了更細致的要求和處罰標準,同時也對相關責任進行了區(qū)分,使得企業(yè)可以制定出更明確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升廣州市內的快遞行業(yè)水平和管理規(guī)范。
對于快遞員而言,恐怕就要增加一些工作量了,在條例中已經明確了投放到智能快件箱等代收點時,需要征求收件人的同意,意味著快遞員需要提前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收件人并詢問意見。
對于收件人而言,新規(guī)的實施固然有著不少好處,比如可以降低對暴力快遞的擔憂,不用擔心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快遞被丟到快遞柜或是某個遙遠的代收點。而且,條例中還明確了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納入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行列,將會在場地規(guī)劃時保障設施必要的空間需求。
換言之,往后新建的住宅區(qū)、商業(yè)區(qū)、高等院校等區(qū)域,都會預留出存取快遞的設施建設場地,用來建立統(tǒng)一的快遞派送設施。
對于收件人來說,雖然還是需要親自去取,但是不會再出現(xiàn)快遞柜距離收件地址一兩百米遠的情況。而在快遞員看來,有統(tǒng)一的快遞投放點也是一件好事,可以讓派送變得更規(guī)范,暫存費的收取也有規(guī)可依。
總的來說,小雷是看好新的條例,能夠讓我們得到更好的網購和收件體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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