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犯罪不屬于特別累犯
1、除了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犯罪外的其他犯罪,都不屬于特別累犯。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六條
二、一般累犯與特殊累犯有哪些區(qū)別
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實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就不能構(gòu)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累犯。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包括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不受是否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限制。
3、一般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個犯罪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必須在前罪的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內(nèi)。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不論何時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都構(gòu)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這是因為這類犯罪社會危害性大,對國家安全造成嚴(yán)重威脅,從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角度出發(fā)才做這樣特殊的規(guī)定。
關(guān)鍵詞: 哪些犯罪不屬于特別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