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延長試用期然后辭退員工違法嗎
公司延長試用期然后辭退員工違法的。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約定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在6個月以內(nèi),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企業(y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協(xié)商約定的試用期滿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延長試用期,否則,即構成違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用人單位試用期辭退員工合法嗎
在試用期內(nèi),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辭退員工,除應具備上述法定辭退勞動者的情形外,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辭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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